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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
    • 发布人:pe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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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,各有关单位: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 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42 号)精神, 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21〕25 号)和《关于印发 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〉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21〕1 号)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 现将我省 2021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 下。 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9 月 11 日至 12 日举行,具体时间和科目为: 9 月 11 日 2 上午:9:00-11: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:2:00-5: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 月 12 日 上午:9:00-12: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:2:00-6: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(10 个专业) 其中,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分为建筑、市政公用、水利 水电、机电、公路、铁路、民航机场、港口与航道、通信与广电、 矿业工程等 10 个专业,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。考点设在省直、各设区市(及义乌市),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
  • 2021-07-16